该地通知水泥厂全年停窑不得少于100天!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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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都应按照备案产能组织生产并进行错峰生产,一季度、四季度错峰停窑时间不少于应停窑时间的60%。为鼓励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错峰生产实施差异化管控。
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且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环保绩效分级达到A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100%利用电石渣等废弃物替代石灰石或磷石膏制酸联产生产线,按全年错峰停窑时间不得少于45天执行。
被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评为“能效领跑者”企业、环保绩效分级达到B级企业或有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污染土或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按全年错峰停窑时间不得少于65天执行。
确因履行社会责任,全年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城市污泥或有毒有害废弃物任务繁重,无法完成错峰生产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可由同一企业集团、同一市辖区内的不同水泥熟料生产线按产能等量换算调剂替代。
被工信部评为绿色工厂的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按全年错峰停窑时间不得少于80天执行。
环保绩效C级及以下且能效达不到标杆水平企业的生产线,或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的生产线,按全年错峰停窑时间不得少于100天执行。其他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按全年错峰停窑时间不得少于90天执行。
每个水泥生产企业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只能享受上列政策中的一种,不得重复享受。根据水泥市场供需情况,经科学评估,适时调整错峰生产天数。
文件要求,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是落实错峰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各项规定,科学制定企业错峰生产停窑时间,错峰生产期间要统筹做好设备检修、设施维护、节能升级和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切实保障职工和设备安全。积极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逐步淘汰竞争乏力、低效运行产能,提升生产线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对不执行错峰生产、错峰生产计划执行不到位、或在错峰停窑时间上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约谈、责令改正。年度错峰生产停窑计划未完成的企业,下一年度在公告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中特别注明,不享受下年度优惠政策,不得用于产能置换指标交易。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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