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一耐材企业轻烧窑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被罚款20余万元
- 发布人:中国镁质材料网
- 发布时间: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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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辽宁省在持续进行环保“回头看”检查工作,耐火材料行业一直是检查的重点对象。
2023年5月30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海城市一家耐火材料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5月份该企业将轻烧窑燃烧方式由煤气发生站产生的水煤气改造为管道供应天然气后,一是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是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使用。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留取了企业营业执照、《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就在近日,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在官网发出公告,对该企业的处罚结果进行了公示,具体处罚如下:
1.该企业将轻烧窑燃烧方式由煤气发生站产生的水煤气改造为管道供应天然气,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贰拾陆元叁角柒分(¥326.37元)的行政处罚。
2.该企业将轻烧窑燃烧方式由煤气发生站产生的水煤气改造为管道供应天然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望各企业以此为戒,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进行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