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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地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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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刻领会发展工业地产的重要意义,从优化经济结构,创造经济发展新增长点的高度出发,充分发挥辽宁良好区位和工业基础优势,以招商引资为手段,大力发展工业地产,有效缓解地方政府资金不足的矛盾,集约利用土地,实现企业和产品的集聚,为我省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政府统筹规划、企业投资建设、招商引资、运营管理的发展模式。
 
2.坚持与我省产业布局相结合的原则。以提升产业层次、促进产业集聚、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后劲为核心。
 
3.坚持集约使用土地、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通过包片开发,提高单位土地利用率,做大做强工业地产。
 
二、工作目标
 
2013年,沈阳、大连各有15平方公里以上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其他城市有10平方公里以上的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各县(市)、区(具备条件的)、园区有1平方公里的工业地产项目开工建设。通过发展工业地产,促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和突破辽西北三大战略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创新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业地产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制,明确目标,明确各市、县(市、区)园区和相关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工作质量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组建掌握工业地产发展规律的专业队伍,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业地产工作。
 
(二)认真做好项目包装。
 
要结合本地区区位、资源和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工业地产功能布局,从工业地产企业角度出发,高起点设计包装工业地产招商项目。
 
(三)全面开展招商引资。
 
结合省外经贸厅和省经合办下发的工业地产企业名录,选择具备“三个能力”的工业地产投资企业,积极组织工业地产招商工作。省外经贸厅、省经合办要认真做好招商活动组织协调工作,特别是全力组织好下半年省政府代表团赴长三角、香港等地区的以工业地产为重点的招商活动,确保招商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力打造投资环境。
 
各市政府要根据工业地产的特殊性,研究符合工业地产企业需要的优惠政策。组织国土、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减少工作环节、降低企业成本,保障工业地产各项发展要素,破解工业地产落地难题。全力做好工业地产项目落地的跟踪服务工作,并搞好工业地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积极扩大对外宣传。
 
按照《辽宁省工业地产宣传工作方案》要求,总结工作经验,筛选成功典型,利用各种媒体和其他有效宣传方式,宣传辽宁的工业地产工作,营造辽宁工业地产招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省工业地产督察推进组将根据《辽宁省推进工业地产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各市工业地产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果进行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各市也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业地产招商引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工业地产招商取得实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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