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自然资源局发布《营口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菱镁矿依然为重点管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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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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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底,辽宁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印发到下辖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响应国家、省政府号召,促进营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口市自然资源局根据《辽宁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结合营口市本地矿山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营口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在官网公布。
下面是《规划》中提及菱镁行业发展的内容:
营口市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已发现矿产43种。截止2020年底,营口市优势矿产金矿、菱镁矿、硼矿、滑石、冶金用白云岩基期保有资源量均居全省前列。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营口市小型矿山数量依旧偏多,矿业结构与产业布局不合理。菱镁矿等优势矿产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程度不高,资源优势未形成效益优势。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有待提高,矿业绿色发展存在不均衡问题,矿山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步伐需要加快。
菱镁产业发展部署:
1.优化矿产资源勘查与矿山资源整合
全市采矿权总数由255个减少到135个(不包括关闭未注销),减少了47%;大中型矿山企业由12个减少至11个,大中型矿山企业比例由4.7%提升至8.1%。
菱镁矿被定为限制勘查矿产品种,以后也将对菱镁矿开采总量进行约束性控制,严格控制开采,防止资源过度开发。
2.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优化菱镁矿资源开采规模结构。在大石桥地区以资本为纽带,通过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大力推进菱镁矿山整合重组,具备地下开采条件的矿山需转为地下开采。新建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中型以上,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吨/年;推进采矿企业(有矿业权)兼并重组,重组后矿山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开采规模应达到30万吨/年以上;储量规模为小型的,开采规模应达到10万吨/年以上。提高采矿企业集中度,有效解决 “大矿小采、一矿多采”等问题,优化菱镁矿矿石供给结构。
3.助力打造大石桥市镁制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在成矿条件有利、找矿潜力大且资源分布相对集中的重点成矿区带,综合考虑资源量、开发利用基础条件和生态环境外部条件,划定大石桥市镁制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支持和鼓励基地内的大中型矿业企业发展,引导小型矿山企业联合重组,促进后续冶炼、深加工产业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矿产资源规模勘查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制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建设,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做强做优菱镁矿业;通过加强资源整合利用、规模化开采,稳定菱镁矿产量;推动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大力发展菱镁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以镁合金、镁化工、镁建材、镁耐材为代表的菱镁新材料产业集群;鼓励综合利用菱镁低品位或等外品位矿石,扩大资源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优化调整镁制品产品结构。提高非金属矿产利用水平,延伸下游产业链,开发利用从追求产量、产值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鼓励产品结构由单一向多元、由中低端向高端产品转变,引导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目前到2035年进行了系统规划:
2025年规划目标
到2025年,在矿产资源勘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业绿色发展等三大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通过五年努力,大幅提升金、硼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控制菱镁矿年度开采总量,持续优化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绿色矿业发展,推动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落地,初步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2035年规划目标
建成具有营口特色的现代化矿业经济体系,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大幅度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矿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金矿、菱镁矿、硼矿、冶金用白云岩等矿产资源原字号产业链建设得到更大发展。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废弃矿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显著,矿政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布局合理、节约高效、环境优美、安全稳定的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落实各市、县、区的规划实施主体责任
强化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建立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按照管理职责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并纳入同级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