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天然气税收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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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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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对2011年出台的进口天然气税收优惠政策(2011年~2020年期间)进行调整,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范围扩大至中石油旗下的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以及中海油旗下的浙江和广东珠海LNG项目。同时,相应上调了与增值税返还比率挂钩的销售定价。
行业分析师认为,此次调整将今年以来新投产的一些重大进口天然气项目纳入政策范围内,加之,今年天然气上涨过一次气价,与增值税返还比率挂钩的销售定价也相应上调。政策目的还是减少企业进口天然气的亏损,刺激进口保障国内供应。
此次政策调整,新增了中缅天然气管道项目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100亿立方米/年,进口企业为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和云南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
此外,浙江LNG项目也纳入政策范围。该项目进口规模为300万吨/年,进口企业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海浙江宁波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2年9月1日。广东珠海LNG项目也将享受优惠政策,该项目进口规模为350万吨/年,进口企业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享受政策起始时间为2013年8月1日。
2011年8月,国家首次出台了进口天然气(包括液化天然气)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当时纳入优惠政策范围项目为:中石油旗下的中亚-中国天然气管道项目(300亿立方米/年)和江苏LNG项目(350万吨/年);中海油广东LNG(680万吨/年)和福建LNG项目(260万吨/年)以及上海申能集团旗下的上海LNG项目(300万吨/年)。
新政还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管道天然气销售定价调整为1.11元/立方米。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王晓坤指出,今年7月国内上调了天然气价格,进口天然气价格虽然还是高于国内销售价格,但倒挂比例有所收窄,与增值税返还比率挂钩的销售定价也相应上调。
对于销售定价上调后会否造成中石油、中海油增值税返还减少呢?相关人士认为,由于国内天然气进口量不断增长,增加的量越多返还的额度会更高,所以上述政策能减少企业进口天然气的亏损,刺激企业进口保供。
据发改委统计,今年前10个月,国内天然气进口量426亿立方米,增长23.9%。机构也预测,预计于2013年~2018年开始陆续向我国供气,总量合计约750亿立方米/年。到2020年,我国管道气进口量将达到1450亿立方米/年。
进入冬季,各大港口的LNG进货量明显增长。目前,中石油、中海油则积极调动资源,灵活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保供。
据从两大公司获悉,中石油江苏如东LNG接收站在12月份会迎来5艘船货,而今年1月~10月,该接收站平均每月仅接收2艘船货。目前江苏如东LNG项目对外输气能力已经达到了3000万方/天以上,处于满负荷状态。
【中国镁质材料网 采编: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