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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披露辽宁电网价格调整细则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0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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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实现城乡用电同价,全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六大类别销售电价缩减至四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自本月1日起适当提高六大电网电价水平。但四川、陕西、甘肃省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本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昨日披露我省电网价格调整细则:即日起,全省电网销售电价每千瓦时上调2.5分钱。
    与此同时,辽宁六大类别销售电价缩减至四类,全省城乡各类用电价格实现同价。
    辽宁上调幅度东三省最高
    此次调价过程中,东北电网的上调幅度在1.72分钱至2.5分钱之间,而华东电网则在2.7分钱至3.21分钱。
    在东三省中,辽宁电网销售电价上调幅度最高,为每千瓦时2.5分钱,吉林和黑龙江分别为1.72分钱和2.3分钱。
    对此,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辽宁一直执行相对低位的电网销售电价,此次调整幅度虽大,但只是平衡此前的电价缺口,“并没有价格垄断和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
    除销售电价外,辽宁还同时提高了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1.17分钱。
    我省同时调整的还有黑龙江、吉林和内蒙古东部地区燃煤机组向辽宁的送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1.17分钱。
    记者从部分发电企业了解到,由于前一段时间上网电价较低、电煤价格过高的双重影响,部分在沈发电企业亏损已超5000万元。
    用电成本一年可降五亿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契合本次电网调价契机,辽宁已彻底完成城乡各类用电同价。”
    据了解,我省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工作在2003年时便已启动,但由于商业用电价格城乡间差距较大,很难统一。
    “此次调整终于将居民、大工业、商业等各类用电价格都实现了同价,整个社会用电成本一年将可因此降低5亿元。”该负责人说。
    在城乡电价同价中,农村商业类用电价格将会有较大降幅,“农民的受益将大于城市居民,每个月大致可以节省数十元。”该负责人说。
    六大类电价缩至四类
    在调整电网价格的同时,我省还对销售电价结构一并进行了调整。此前我省的电网销售电价主要由六大类组成,分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非工业及普通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
    “这回我们将非居民照明、非工业及普通工业和商业用电统一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这样我省六大类销售电价正式缩减至四大类。”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说。
    销售电价类别的减少可有效降低电力交叉补贴,有助于实现电力价格中输配环节的独立核算。一位电力系统资深人士说:“这有助于缓解煤电紧张矛盾,让市民花同样的钱可以用到更高质量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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