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鼓励镁、铝等高性能合金开发与生产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4-08-26
- 浏览量:1135
【字体: 大 中 小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鼓励镁、铝等高性能合金开发与生产。据了解,《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制订目录主要是为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该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该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主要包括:(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中的鼓励类产业。(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1年第12号)中的鼓励类产业。(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13年第1号)中的西部地区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中,多个地区涉及镁、铝、钛等高性能合金开发与生产、以及石墨烯、纳米碳等新材料研发与生产。具体来看,主要是以下几个地区:
(一)陕西省: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钛材深加工;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新型、环保型油田化学品(二氧化碳及新型试剂驱油驱气)技术开发及生产;6万吨/年及以上聚甲醛、6万吨/年及以上二甲基甲酰胺、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城市轨道和地铁车辆修理及来件组装。
(二)重庆市:黑色、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家电、信息产业用材料;汽车用高强度/高精度宽板、铸锻轻合金材料;镁合金深加工产品;金属基粉体及表面处理新材料;锰基等新材料;摩托车整车及重要零部件制造;笔记本电脑、通信产品整机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及制造。
(三)贵州省:高性能铝合金产品开发及生产;钛金属冶炼新工艺技术开发(直接用高钛渣、金红石电解生产金属钛);钛材深加工及含钛精细化学品新产品开发及生产;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白云石精细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
(四)甘肃省:高性能镁、钛合金开发及生产;镍铜钴及贵金属粉体材料开发及生产;镍钴二次电池材料开发及生产;石墨烯和纳米碳材料、细结构石墨、生物炭、锂电池负极等新型碳材料的开发及生产。
(五)云南省:海绵钛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及深加工;钛材、钛合金新产品开发及生产。
(六)青海省:钾、钠、镁、锂、硼、锶、溴、碘、铷、铯等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系列产品开发及副产物利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六水氯化镁(MgCl2˙6H2O)连续脱水制无水氯化镁;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
(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微合金钢炉料和特殊硅合金等新产品开发及生产;钽、铌、铍、钛等稀有金属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技术开发及生产;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煤炭气化、液化等洁净煤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