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西昌钢钒钒制品用耐火砖招标公告
- 发布人: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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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集团西昌钢钒钒制品用耐火砖招标公告。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专用材料部委托,对其 西昌钢钒钒制品用耐火砖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509283396
2、项目名称:西昌钢钒钒制品用耐火砖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项目内容:
3.2、项目要求
3.2.1、项目明细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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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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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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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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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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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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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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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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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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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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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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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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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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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铝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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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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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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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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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铝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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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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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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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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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质粘土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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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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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标后需要与现场签订技术协议。
3.2.2、本次招标必须按报价明细表项目全部报价,报价不全者视为废标。
3.2.3、投标报价为:不含税
3.2.4、供货要求主要描述:
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相应项目技术要求。
3.2.5、交货时间:2015/10/1至2016/9/10
3.2.6、交货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10、 中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11、注意事项
不能满足本招标说明事项的投标文件无效。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4.2投标人资格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企业≥200万元,代理商≥100万元。 4、投标人非攀钢供应分公司合格供应商、临时供应商的,需提供经营过该品种的证明(合同等)。 5、进入攀钢及相关单位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或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含独资、控股、参股等)不允许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9、在攀钢没有供货履历的投标人投标前应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书面确认以供代试(无此上述材料为废标)。
4.3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及现场评价方式确定投标人。报名供应商通过资质材料评审及现场评价合格后,方可参与评标。
6.招标文件购买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15 9:30,为标书购买时间。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10-15 9:30。
6.4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8000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联系人:李永驰
电话:0812-3381892
电子邮件:39621184@qq.com
招标人: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
联系人:韩剑
电话:0812-3391935
招标代理人银行帐号:5100 1885 1360 5150 8776
招标代理人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沙湾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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